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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阅币时间:2020-11-27 15:42:17
关于批准东宁冰酒、宜春夏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(第380号)
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三八〇号
根据国务院《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 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》,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,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东宁冰酒、宜春夏布 2 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。经审查合格,批准上述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,自即日起实施保护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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